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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0章 团灭(第1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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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野狼骑士们,只需要打出气势就可以,桑达部落的士兵强行突围的时候,不用血战,顺气自然。当然了桑达鲁那个混蛋如果认不清形势,不逃走,而是留下血战的话,就狠狠地打,不要有顾及,杀过去。”

荒唐,世上还有这样安排作战的,竟然不让士兵全力以赴地英勇杀敌,这种让自己士兵应付战役的情况古往今来。,这恐怕是第一次,不过这样等于告诉了野狼骑士团,不要玩命,这一战保护好自己性命才是第一要务。

保命,这是不存在的。野狼骑士团的每一个士兵都是一只穷凶极恶的野狼,他们打仗的时候,向来都是全力以赴,奋勇杀敌,至于放水,呵呵,还真的不会。

野狼骑士们戴上野狼头盔,一个个嗷嗷叫着杀,出去,看上去就下像是一群凶残的野狼向猎物发起残酷的冲锋。这些家伙冲锋的速度倒不是很快,但是一直保持着进攻队行,这点和草原骑兵差异很大,他们在进攻的时候,并非是玩命地向前冲去获取军功掠夺战利品,而是根据战场上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出手的时间,这种好强的战术修养,注定了,一上来就是敌人的噩梦来袭。

野狼骑士团在草原上是一种特殊的存在,他们算是草原上独一无二的职业军人,职业就是军人,平时刻苦训练,并不参与放牧。每月有固定的军饷。只有军饷,却没有信仰,更确切来说是雇佣兵,或许是人类历史最早的雇佣兵。他们的战术纪律,战术修养要比草原骑兵,甚至比中原骑兵高的多。没有主帅的命令,他们就是血战到最后一人也不会撤退,绝对不会有逃兵。撤退的时候会保持撤退阵型,不给敌人偷袭的机会。没有主帅的命令,他们不会掠夺财富,不会滥杀无辜,也不会欺负女人,这点值得尊重,也是被高看一眼的原因。

为了支持纳龙掌控野狼骑士团,大唐天子准备了一百万两白银,有了这笔钱,掌控这支军队就简单多了。纳龙毕竟深受汉文化影响,他开战前就许诺每一个士兵发十两银子,允许根据战场情况自由杀戮,但是不允许欺负女人。

欺负女人的军队不会长久的,这句话是武重楼送给纳龙的,这个家伙第一次就用在了这场战役之上。不过这条命令,并没有让士兵不适应,相反士兵的内心还是很敬佩的,毕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,谁愿意当畜生去欺负女人呀,有钱了,找女人不香么,干嘛做伤天害理的事情。

两万野狼骑士选择了四面包围,按理说,现在桑达部落的勇士还要更多一点,这种包围是不恰当的,可是纳龙却故意这样做,就是允许桑达部落的士兵自由突围,反正东西南北四面并没有那一边强,也没有那一边弱。这样做一方面是检验野狼骑士团的战斗力,另一方面,是让桑达鲁这个蠢货搞不清楚方向,不能做出来正确的判断。

这场战役,纳龙的战略意图很简单,那就是宣告莫鞑反抗斛律大汗失败,莫鞑部落已经不复存在了至于斛律光那边什么情况,最周都是桑达部落头疼的事情。

野狼骑士团,每一个士兵就像是没有灵魂的野狼,他们没有信仰,没有忠诚,没有主认。有的是对金狼头令牌百分百的服从,也就是任何人只要拿着金狼头令牌,就是他们的主人,甚至弑杀前主人都毫不含糊。

金狼头令牌共有两块,一公狼,也就是狼王,上面写着一个令,最早是由大汗掌握的,可是由于斛律大汗弑君之后,大妃强行必须把金狼头令牌交给莫鞑,要不然就不承认斛律大汗的合法性。柔然三大部落都听命于大妃,这就使得金狼头令牌不再属于柔然大汗。一母狼,也就是狼后,上面写着一个军,是由大妃掌握,后来莫鞑大婚,大妃将令牌转交给丽达。

当初斛律大汗不敢违背大妃的意思,一方面是不想和三大部落正面发生冲突,另一方面就是另外一块金狼头令牌哎大妃的手中,他不能承受野狼骑士团决裂的后果,所以才默认莫鞑掌握野狼骑士团。

不得不承认纳龙的本事,当然这和之前是丽达的情人密不可分,否则丽达也不会百分百信任这个野心家,更加不会结婚前把最宝贵的交给这个家伙,婚后还藕断丝连,甚至肚子里面的小家伙究竟是谁的,都说不清。

纳龙的母亲是北燕汉人,是出身北燕豪门,是一个博学多才的女子,纳龙继承了母亲优秀的基因,在女孩子心中是最标准的白马王子。而莫鞑是一个粗鄙的汉子,又是横刀夺爱,这就注定了丽达心中对纳龙无限的信任和依赖,就这样把金狼头令牌以及两万野狼骑士交了出去。

对于纳龙来说,柔然现在越乱越好,自己只是一个搅局者,谁胜,谁负都不好,最佳的结果是两败俱伤战斗不断地持续下去。

反正斛律光和莫鞑的血战在继续,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两败俱伤,谁都讨不到便宜。这次野狼骑士团出击,就会迫使桑达部落和莫鞑决裂,同时和斛律部落成为血仇。

人贵有自知之明,纳龙知道,大唐天子支持自己的前提是什么,那一定不是让自己统治一个强大的柔然,是绝对不会允许柔然军队南下侵犯大唐和东齐的。当然了,柔然局势纷繁复杂,以纳龙的实力,有无法掌控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,多种因素综合到一起,最终的结果是混战不休,更加符合大唐利益,这才是纳龙存在的意义。

纳龙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,他不崇尚战争,更加喜欢和平稳定,这就是他很快和大唐

天子打成一致的原因,这一切都从今天这一场战争开始。

野狼骑士只忠于金狼头令牌之外,还有一大特点,那就是忠于钱财,不像是军队,更像是雇佣兵,他们的消耗巨大,注定了需要大量的金钱才能够供养,否则是买不回来忠诚度的。

天下有三支骑兵最有名,排第一的是大唐皇家重甲骑兵,第二的就是野狼骑士团,第三是沙里飞一支速度超快的轻骑兵。而野狼骑士团有重甲骑兵超强的战斗力,又有轻骑兵的机动性和速度,可以说介乎于两者之间。

至于这三支骑兵哪一家最强就不好说了,毕竟特点不一样,搞奔袭偷袭的话,沙里飞最厉害,可是硬碰硬的攻坚战大唐重甲骑兵最强大,一般骑兵的遭遇战,介乎于两者之间的野狼骑士团又有超强的优势,所以很难说那支军队更强。

三只骑兵之中,人数最多的是沙里飞,据说超过十万,实际上并没有人清楚。野狼骑士团有五万,而大唐皇家重甲骑兵只有五千,稍微弱一些的重甲骑兵还有三万,共三万五。

草原上的骑兵基本上都是上马为兵,下马为民(牧民),不仅没有军饷,打仗的时候,兵器,战马,盔甲,都是自己的,部落首领只是提供军粮而已。所有的报酬都是从掠夺中获得,这就注定了,打仗的时候,像野兽一样嗷嗷地往前冲,军功越大,捞的战利品越多,所以几乎不用动员,都会奋勇杀敌。可是一旦战败,就会兵败如山倒,毫无战术修养,战术纪律可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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